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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社团调查:逾八成挂国字头 组建容易监管难

发布时间:2016-04-21  来源:央视网-北京晚报  字体大小[ ]

  今年3月至4月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曝光了四批共328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名单。但目前,众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日益成为金钱换荣誉的载体,而相关监管政策和手段仍显粗放。

  原标题:离岸山寨社团 炼成易监管难

  今年3月至4月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曝光了四批共328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名单,其中有活动多年、屡遭质疑的“世界奢侈品协会”、“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也有与普通民众生活并不直接相关、但在行业内部颇为吃香的行业协会,还有个别兴趣爱好社团。“离岸”本身并非贬义词。但目前,众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日益成为金钱换荣誉的载体,而相关监管政策和手段仍显粗放。

  离岸山寨社团五要素

  起名 逾八成挂国字头

  北京晚报记者分析328条记录发现,有274家采用了“中国”作为名字的开头,26家采用“中华”,11家采用“国际”,4家采用“世界”,2家采用“亚洲”,1家采用“全国”。

  选址 偏爱部委办公地

  不少“社团”通过虚构地址制造“高大上”的假象——上佳之选是跟国务院挂钩,其次是相关部委地址附近,再次是钓鱼台国宾馆。

  如“中国智能家居协会”的办公地址为“中纺里34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其实位于西安门大街22号;“中国连锁加盟行业协会”则将地址设在中央党校东院二楼,而这个地址并不存在。此外,同一地址、同一固定电话,有时能追溯到2家甚至5家“社团”。

  造势 热衷邀请名人

  浏览这些“社团”的简介,不难发现很多原官员、著名学者以“社团”发起人、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名义出现在“社团”领导行列中。

  同时,北京晚报记者查阅“社团”们于自己网站公布的活动历史后发现,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热衷于邀请原官员在其举办的活动上发表致辞或讲话。如“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举办的2015年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年会上,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孙晓华出席并进行主题演讲;该“社团”举办的2016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年度峰会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也发表了主题讲话。

  头衔 明码标价出售

  “社团”的实际控制人往往只占据执行会长或者秘书长的位置,而从理事到会长,或明码标价或私下沟通,均对行业内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缴费后,企业可以在网站上作为相应级别的单位出现,其负责人也获得相应职衔。

  以“中国企业合作促进会”为例,其收费标准为:副会长单位10万/年;副理事长单位10万/年;常务理事单位6万/年;理事单位3万/年;会员单位5000元/年。

  “社团”们的收费标准不一,在所有公开发布价码的“社团”中,商业类“社团”收费最高,如“世界华人企业家协会”,申请副理事长者须一次交纳会费50万元(五年一届)。

  营利 背后实为公司运作

  很多“社团”背后其实是营利性的公司。通过“社团”吸引会员后,其背后的公司为会员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社团”还通过举办比赛来收取参赛费,进行评奖收取奖牌费,举办会展来收取参展费等。

  何以生存

  金钱换名誉 劣币驱逐良币

  北京晚报记者追溯这328个“社团”的历史,部分甚至成立于本世纪初。

  “‘社团’的局做得很好,一些公众人物,甚至体制内的官员也参与进来,而企业或者高管看中了这些‘光环’,也就入了局。”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表示,局内人之间互相你求我应,就形成了一条金钱换名誉的链条,“有些官员甚至用不着十万八万,给个两三万,再包你吃好玩好,就很乐意去了。”

  “不排除有些企业的确无法识别真假,但很多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表示,“你的名头对我来说是有用的,所以我不在乎,也不问你的真假,我给你钱,你赋予我荣誉。”贾西津称,这会导致最不重视信誉和质量的企业获得最有迷惑性的名声,“好的企业是会去识别真假的,它们不会愿意参加,最终的间接影响是消费者受损。”

  马庆钰认为其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你这个官员走个穴,那我是不是也去出个场?社会组织也被弄得毫无尊严。”

  管理脱节

  逾四成网站仍可访问

  截至昨天,328个“社团”中,有174个已经无法找到其网址,仍有154个网站正常运营;328个“社团”中,133个能找到联系电话,其中39个能打通,且还在正常活动。

  贾西津告诉北京晚报记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除极少数经过特批的基金会,境外注册的社会组织在华活动都是不被允许的。

  但是民政部门要取缔这些“社团”仍存障碍。“对于在境外登记的‘社团’,民政部可以曝光、要求其停止在华活动,至于关掉它在境外开设的网站、追究法律责任,民政部没有这个权限。”贾西津表示,即使是关停在国内开设的网站也需要多部门协作,“看部门之间有没有联合执法的机制。”

  “现在‘离岸社团’的管理是脱节的,它们没备过案,民政部门没法跟它们沟通,只能单方面曝光。”马庆钰表示。

  专家观点

  “离岸”非贬义

  社团管理需细化

  “其实曝光‘离岸社团’名单、宣布其非法的管理方式,没有把好的意图和坏的意图分开。”贾西津表示,“离岸”本身并非贬义词。

  “应该有一个程序让‘离岸社团’进行备案,它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活动,民政部门也能把它们纳入管理。”马庆钰告诉北京晚报记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目前已在三审。

  贾西津透露,在欧美,社会组织的注册非常方便,但有细致和复杂的监管;而在我国,民间自发成立社会组织很难,监管却比较粗放。“希望以后我国社会组织管理的思路会是分类管理,慈善类、社区服务类、行业类的注册会开放一些;境外组织来华活动,会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设定更加明确的界限。”本报记者 白歌

中国法制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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