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云南省高院调研组深入镇康县法院调研涉外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春宏)22日上午,云南省高院外事处处长吴映杉、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吴洁、省高院外事处涉外专办员梁涛一行三人,深入镇康县法院专题调研涉外审判工作,县外事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边防大队领导及其相关涉外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调研座谈,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银主持。

  座谈会上吴处长表示,云南省高院《边疆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司法协助问题研究》课题,已中标为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对镇康县涉外刑事、民事涉外案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以便于日后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审判规则,指导实践办案。

  随后,座谈会采取个别汇报和问答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办理涉外案件中主要做法、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依次做了交流发言,同时调研组一行还对本院涉外审判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2011年至今,镇康县法院共审理涉外刑事案件52件/59人,涉外刑事案件以盗窃、毒品犯罪为主,其中盗窃罪24件/29人,毒品犯罪19件/19人;审理涉外民事案件22件/22人,涉外民事案件以离婚案件为主,其中离婚16件/16人。工作中,镇康县法院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办案理念,始终坚持平等原则,准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审理涉外案件,各项审判质效良好。

  最后李辉银院长做总结发言:“表示感谢吴处长一行对镇康县法院涉外审判工作上的指导表示感谢”。下一步工作中,镇康县法院全体办案人员将牢固树立和强化外事无小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办理涉外案件的相关规定,审理好涉外案件,依法维护我国司法主权,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