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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最高检网上新闻发布会”开场,透露“涉农”重要信息……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彰显涉农检察力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彰显涉农检察力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主要情况,发布最高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检察机关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24675件

  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结合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一是积极服务保障平安乡村建设。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145件1463人,起诉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4258件5412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24675件37162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和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惩治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类犯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110件208人。

  三是突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10897件13824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26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870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98万余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35万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9300余亩。

  四是依法办理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6579人,起诉破坏选举、行贿、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把持基层政权类犯罪835件8602人,起诉涉及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犯罪1249件2037人。

  五是积极参与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2亿余元,救助扶贫对象10214人,着力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更加主动融入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万春表示,各级检察机关下一步将根据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要求,更加主动融入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要以更高水平司法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要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要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农村秩序、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持对涉农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三要着眼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大涉农案件办理力度。四要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治理。

  答问环节

 

发布会首次启用“最高检网上新闻发布会”专用微信群与记者朋友互动。图为记者远程视频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提问。

  涉农检察工作涉及“四大检察”各个领域

  万春在答问时表示,涉农检察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个领域。围绕涉农检察工作发布指导性案例,目的是更好地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各级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认识当前涉农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

  当前涉农检察工作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适用疑难复杂问题,亟需统一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开展了案例征集,并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法学专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意见,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参考示范。

  低价购买所谓 “大棚温室房”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万春在答问时表示,这次发布的四件指导性案例,都是“三农”领域常见多发的典型案件。不仅对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社会公众具有普法意义。

  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刘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特地选取了案发时相关照片一并发布,可以看到基本农田遭到侵占、破坏的现场景象。同时,刘强案也警示人们,一些城市居民出于享受田园生活的目的,低价购买所谓“大棚温室房”,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切不可贪一时小便宜,既助长了违法行为,又使自己的资金有去无回。

  王敏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的宣示意义在于,种子经销商、代理商等各类中间环节的经营者,应当从惠农利农的角度依法开展种子经销经营活动,切不可钻到钱眼里,为赚钱不择手段。

  在耕地农田上建设“大棚房”等绝不允许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答问时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涉农领域常见多发案件。

  最高检今天发布的第十六批涉农检察主题指导性案例,第一个案例就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例,这就是要严正宣示,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农业用途,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上建设“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国家的法律绝不允许。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追诉,严厉打击惩治该类犯罪。

  涉假农药假种子类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答问时说,近年来,涉假农药、假种子类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

  假冒伪劣产品与农民损失之间因果关系认定难。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南京百分百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指出,对损失的认定,可以运用田间试验的方法确定犯罪行为与造成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整改不仅要看承诺更要看实际效果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答问时说,近年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手段,在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中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他结合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诉拖市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介绍说,整改不仅要看承诺,更要看实际效果。对镇政府针对诉前检察建议作出的整改回复,检察机关应当密切跟进调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当然,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公益诉讼案件中,仍然应当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能够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的,就应当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履职。对于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依法全面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文字:胡仲涛 图片:程丁)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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